原告马某某长期遭受来自丈夫张某的家庭暴力,2003年春节期间张某因琐事再次对马某某实施暴力伤害,结果致马某某轻微脑挫伤,住院治疗长达22天。虽然在马某某住院期间张某到医院向马某某道歉,表示以后再也不会打骂马某某,并支付了马某某的全部医疗费,但是马某某对丈夫张某实在是伤透了心,并不相信张某真的会改过自新,而马某某的家人至此时才真正知道马某某平时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,所以坚决支持马某某同张某离婚,并说要救女儿于苦海。在这种情况下王玲律师接受了马某某的委托代理其与丈夫的离婚案,经过缜密的调查取证,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,最终使马某某获得了新《婚姻法》规定的过错赔偿。该案在当地尚属首例,影响强烈。